本帖最後由 曹小明 於 2013-8-27 19:45 編輯
davidtseng 發表於 2013-8-27 19:25 
不是有上去做筆錄嗎? 我個人認為 其實您不需要提告..很多事情講開了就好..只需要公開道歉就好了.
放屁! 士林分局分隊長有親口告知我及我的律師:他說他很忙,沒有時間上來! 後來就完全不接警察撥打的電話!
apple沒有幫我澄清嗎? 當時也鬧很大啊! 然後呢? 還不是繼續講我作弊! 還從輪胎作弊變成偷拔計時器,改用人工計時!!!
他真的很厲害! 雜誌都沒抓到我作弊...都是他抓到的! 手上還握有錄音檔, 請問錄音檔在哪? 與雜誌社編輯抗議我作弊的錄音檔又在哪?
錢對我來說不是重點! 我及我的益新國際首重信用.商譽及名聲!!! 花錢找律師告只是剛剛好而已...
花這麼多金錢與心思跑比賽爭取冠軍頭銜,豈能容忍別人隨便汙衊我的努力及成果!!!
最後再讓你了解一下,刑事告訴是5萬元起,待刑事成立後再告民事賠償,6萬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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