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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3/03/24大鵬灣一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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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3-3-27 02:1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13/03/24大鵬灣一戰
出現許多紛爭甚至造成對立

而調停與釐清事實真相
是我的責任與義務

這次的爭議主要應該是在輪胎上面
我們先來看看賽事規則
http://86-club.tw/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990
當中清楚載明
全組的頒獎名次計算將區分為手排、自排兩大組別,動力改裝的幅度則不受限。參賽車禁止改裝序列式變速箱,可使用有紋熱熔胎,至於其他車輛規範、計分方式與參賽費用則請參照OPTION CUP單圈獨走計時賽現行規定。


可使用有紋熱熔胎!

再仔細講解一下
由於Summit/Swave龍穎國際贊助
所以86組由龍穎訂立上述規則(紅色字體)
其他規範則依照OPTION CUP單圈獨走計時賽規定

所以曹小明的戰駒由黃于晏(Jaku)報名參賽裝備R888輪胎並無任何不當
(報名車手即為Jaku黃于晏)

而86王子的戰駒裝備AVO渦輪參賽也沒有問題
但是86王子是用自己的名字(李忠興)報名
卻各由不同車手駕駛
(3/23黃坤讓、3/24馮仁稚)
這個部分違反比賽規則而不採計秒數

     這個部分事後發現錯誤
     3/23跟3/24都是黃坤讓跑的
     最佳成績也是黃坤讓跑出來的
     只有3/24最後幾圈讓馮仁稚去試試看而已


所有參賽廠商都非常用心整備車輛
所有參賽車手都非常努力跑出秒數
不論是第一名還是最後一名
讓我們替他們鼓掌


3/25星期一

我特地去跟OPTION雜誌編輯小關見面
釐清一些事實的真相

首先
小關確實賽前在電話中跟86王子說
必須使用磨耗指數140以上的輪胎
R888磨耗指數為100所以不能用

但這是小關他們雜誌社那邊的錯誤
實際上的規則就像我們論壇上貼的
有紋熱熔胎都可以

小關託我在這邊跟大家說聲抱歉
因為他們雜誌社的錯誤造成論壇上的糾紛

而且86王子確實有跟小關說是黃坤讓下去跑
但是報名的時候助理卻搞錯
拿了86王子的名字李忠興去報名
所以這個部份是86王子自己的疏忽

86王子在比賽第一天
也就是3/23星期六
就有向主辦單位提出用胎疑問

其中一位編輯:小童(發音是這樣)
還對所有86用胎檢驗拍照存證
但卻沒有針對這個疑點說明(到底能不能用磨耗指數不到140的胎)
也導致賽後出現用胎爭議

但我不是在這邊責怪雜誌社
他們辛苦舉辦比賽
還特地辦了一組86組
我們都看在眼裡
不會因為小失誤有所懷疑

我只是要把爭議說清楚講明白
以免埋下日後衝突的導火線



3/26星期二
再補充一個資訊
這應該是最後一個小小的爭議點了
到底是不是86王子請馮仁稚下場去跑的?

我今天用FB跟黃坤讓聯絡上了
他親自向我證實

3/24星期日下午
他已經做出成績來(第三圈)
反正還有時間可以跑
才請同為YELLOW車隊的馮仁稚
去開開看感覺如何

馮仁稚只跑了最後幾場
也只是測試車子的性能
並沒有認真的在做成績

所以證實不是86王子請馮仁稚下場去跑的
而且成績單上的時間在第三圈就已經做出來
確實是黃坤讓跑出來的成績



或許先前關於各種爭議
不論是輪胎還是車手
有各式各樣的說法

畢竟競爭激烈
真的有夠精采
你我都看得爽快

在這樣的壓力之下
每個人看事情的角度都不一樣
很容易會有錯誤解讀

但是如今
我都已經一一向當事者親口證實
也還原了真實的情況

除非還有其他證據
不然就請大家別再流傳錯誤資訊了
謝謝大家!

也希望大家原諒我資訊公布得太過緩慢
畢竟茲事體大
事情已經嚴重到不是我或86王子說了算的情況

所以
所有的爭議
我一定要找到當事人(雜誌社編輯、參賽車手)

由當事人親自證實之後
我才能上來發布消息
不然就沒有公信力可言了


因為原文充斥了
在相關資訊還不清楚時
就依據錯誤資訊所發的回文
容易造成後來的讀者有錯誤的解讀
繼續造成對立的狀況
所以將原文刪除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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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樓主| 發表於 2013-3-27 02:18 | 只看該作者
如果我們夠理智
就沒有人可以搧動我們

希望論壇不要有對立的狀況
讓我們玩86的優質車友可以聚在一起

站上已經慢慢有對立的狀況
這是我非常不樂見的

尤其在這個事件之後
更趨嚴重

所以特將此文置頂
並進入戒嚴時期
為期一週

在此期間
將特別嚴格執行版規
嚴格禁止任何攻擊性言語發生
也禁止任何似是而非沒有證據的閒話

要討論可以
要比較可以
要攻擊就不必了
要說閒話也不用了

今天兩台車的設定完全不一樣
有太多可以討論、比較的地方

但是完全沒有攻擊的地方!
也沒有什麼閒話好說的!

另外
會增加版規
將各區域官方86-Club LINE群組納入管轄範圍
在我開設的各區域86-Club LINE群組違規也會受到處罰
(但是自己開的LINE或FB我就管不著了)

第一次犯規會警告一次
第二次犯規會禁言一週
第三次犯規會刪除帳號

不管是親戚朋友弟弟妹妹公司助理
只要發現分身帳號一律連坐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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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樓主| 發表於 2013-3-27 02:21 | 只看該作者
勝者不驕
敗者不餒

希望大家在回文之前
能謹記這八個字

不要再有指責
不要再有隱喻
不要再有對立

對我所言
有任何疑問歡迎提出
我會盡快查證

閒話
就請大家不用多說了
我真的真的要從嚴執行板規了

拜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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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像被屏蔽
地板
發表於 2013-3-27 02:23 |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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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發表於 2013-3-27 11:57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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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發表於 2013-3-27 12:37 | 只看該作者
apple 你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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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發表於 2013-3-27 16:0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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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發表於 2013-3-27 16:3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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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發表於 2013-3-27 16:4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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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表於 2013-3-27 17:1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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