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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競速致副機師身亡 男遭判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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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21-3-12 17: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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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0/5307832

2021-03-10 13:49 聯合報 / 記者蕭雅娟卅台北即時報導

60歲馮姓男子前年涉嫌在國道1號駕駛BMW,和駕駛AUDI轎車的華航副機師張姓男子高速競速,導致張失控撞擊護欄樹木身亡。今天士林地院宣判,認定馮恣意與張在高速公路上高速競駛,致張慘死,其父母悲送黑髮,依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危險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4年。

馮坦承過失致死,但否認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危險致人於死。他辯稱,張的車輛始終在其車後,因專注在前方車行狀況,並未特別注意到後方車輛,根本不知道張駕車行駛在後,沒有競速危險駕駛。在案發現場國道南向25.2公里附近時,車速約在時速150 至180 公里間,當時雖有自內側車道變換至中線車道,又變換至外側車道,但僅是超越前方車輛後直線加速。

死者張男從美國加州Pinnacle航空學校畢業,2014年進入華航工作,2016年投入營運的空中巴士A350-900機隊擔任副機師。平常喜歡賽車,臉書有許多賽車和跑車照。前年7月6日清晨6時許,開車前往機場執行飛行勤務,卻車輛失控衝出中山高重慶北路匝道護欄,撞進邊坡樹叢身亡。

判決指出,馮在國道一號南向25.2公里處高速行駛並不當變換車道外,也在南向24.2公里處至25.2公里處與被害人競駛,距離非短,且馮的車速時速150 至180 公里,超速行駛持續相當時間,又多次變換車道至張駕駛路線前方,並非僅短暫違規,亦非僅影響特定車輛往來,馮駕駛方式已屬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之危險。

士林地院審酌,馮僅因一時勝負心作祟,恣意與被害人在高速公路上高速競駛,又未保持安全間距驟然變換車道,嚴重罔顧自己、被害人及公眾往來安全,致被害人當場慘死,寶貴生命遭到剝奪,被害人當時年僅30歲,其父母痛失愛子、悲送黑髮。

馮犯後並未坦承犯行,亦未能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取得原諒之犯後態度。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所認定,張不當變換車道外,與張競速,2人均超速行駛,終至失控而自撞肇事,也是肇事原因。法院審酌依照刑法59條減刑。全案依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危險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華航張姓副機師前車身失控慘死國道邊坡,現場留有華航的機長熊玩偶。圖本報資料照片


華航張姓副機師前車身失控慘死國道邊坡,被告馮男因競速,遭法院依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危險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4年。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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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樓主| 發表於 2021-3-12 17:12 | 只看該作者
馬路小英雄
贏的關四年
輸的直接死刑
車再好都一樣

要輸贏還是上賽道吧~
麗寶這麼近
大鵬灣聽說快重見天日
3/17-18梅山還有拉力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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